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2013-11-05 11:08:30
  • 新闻发布会现场
  •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 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
  • 河南高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播),通报全国法院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10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为配合《规定》的实施,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2013年10月24日开通。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 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是由各地法院根据《规定》设定的条件、标准,通过法定的程序,依职权作出认定,统一录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止到11月4日17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点击率已超过18万次。


    据悉,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 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5634 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占了一半比重。


    孙军工说,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已通过最高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最高法院还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会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据悉,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以来,威慑效果明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比例上升。自《规定》出台至今,全国法院共有1045名被执行人慑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据北京、广东、广西、河南等地法院统计,大概有20%左右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者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孙军工在发布会上称,最高法院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信息共享,预防金融风险。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通过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以规避金融信贷风险。很多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时,均事先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查询,确认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将此作为是否与其交易的重要参照和考量,以此降低交易风险。《规定》出台后,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正着手制定相关规范,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考量和参照。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最高法院正在积极推进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证监会、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单位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扩大失信信息的利用渠道,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及信用惩戒机制。最高法院还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正常运转;实现实时录入和定期通报制度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为了使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更加规范,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孙军工说,最高法院将进一步拓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途径,首先,除了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纳入外,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符合《若干规定》第一条列明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必须对是否纳入作出书面答复;第二,社会公众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督促人民法院将相关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第三,各级法院将重视信访途径反映的线索,对当事人反映的长期未能执行的案件,要主动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属于《若干规定》第一条列明的情形,符合条件的,要主动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最高法院也将建立常规的检查和抽查机制,对全国法院每年全部约200余万件未结案件随机进行抽查,确保每年的抽查率不低于全部未结案件的10%。最高法院还将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发挥监督作用,目前在建的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了相应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全面地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数据发布情况、阶段性的制度实施情况、各地出现的典型案例等,以期让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来保障制度的顺利运行。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通报了五起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并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

 

   最高法院通报五起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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