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报
2012-10-23 15:50: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创建于1992年。经过多年持续发展,人民法院报社现拥有一报(《人民法院报》)、一刊(《人民司法》杂志)、一网(中国法院网)和一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已基本构建起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多媒体传播新格局。

  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喉舌,是各地法院交流经验的平台,是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的阵地,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唯一全国性大报,目前为对开八版日报,期发量40余万份。二十年来,人民法院报“立足法院,面向社会”,及时刊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权威披露大案要案真相,大力关注社会法治热点,定期刊登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报社现有东花市和永定门两处办公场所,自有办公面积5000多平方米。拥有价值2500多万元的技术设备,可满足报刊正常采编等一系列印前工作需要。报社总资产近两亿元人民币。

  人民法院报社有在编现职人员105人,另有合同制职工67 人。在在编现职人员中,有采编业务人员69人,行政服务和广告发行人员3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90人,其中拥有博士、硕士人员39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6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9人。

  经济起伏、社会变迁、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法律修改、案件审判,在时代大变革、国家大灾难、法治大进步面前,人民法院报新闻人总是冲锋在前、思考在前,以独特的法治视角,深刻的法理思考,精美的版面编辑,留下新闻报道浓墨重彩的一笔。近五年来,在中国新闻奖、中国人大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奖、全国法制好新闻等全国性新闻奖项评选中,报社采编人员先后有40多人次获奖,其中过半数是一二等奖。

  二十年矢志不渝,《人民法院报》与法治中国同行,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权威样本;

  二十年开拓创新,《人民法院报》与传媒发展同步,成为中国法制传媒的骄傲品牌。

  今天,《人民法院报》新一届党委编委秉持王胜俊院长提出的“服务大局,把握方向,弘扬正气,促进法治”的办报理念,坚持“立足法院,面向社会,贴近实际,办出特色”的办报方针,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报道人民司法工作的新成就、新经验,很好地发挥了司法宣传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忠实地见证、记录并推动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人民司法事业大发展肩负着更大的责任与贡献。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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