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关爱妇女儿童 呵护美好生活
2024-04-16 10:04: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蒋庆琨
 

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李皓祥 摄

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召开巡回审判暨以案释法交流会。李皓祥 摄

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征询未成年人意见。姚燕闻 摄

  婚姻家事纠纷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具有一致性、一体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少年审判职能,着眼于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创新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善用指导令,引导父母正确教育

  “法官,以前我说的话都不算,我要和妈妈一起生活,不想和爸爸一起,求求你了。”视频中,一个小男孩泣不成声地说着,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主意?

  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法院依法征询孩子的意愿,母亲认为儿子肯定会选择与自己一起生活,但结果出乎意料,孩子告诉法官:“妈妈太强势,不尊重我,我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第二天,母亲将上述视频交至法院,反复强调孩子最初的意愿非其本意。

  一审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由父亲抚养孩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但仍未意识到其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的不足。

  上海一中院遂向其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经指导,母亲转变了教育理念,认同应当给予孩子更多的尊重和自我空间,希望仍由其直接抚养孩子,也愿意积极配合父亲探望孩子。基于母亲观念和态度的转变,最终双方就孩子抚养及探望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父母是儿童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对儿童品格的养成和树立有着最直接、最深远的影响。在涉未成年人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中,上海一中院对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诉前排查摸底、诉中强化指导、案后回访反馈,推广全流程、闭环式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建立法官指导、学校配合、专业人员参与、社会团体协同的联动机制,形成全角度、立体式、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体系,传播正确教育理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揽子解决,实质性化解纠纷

  “法官,我们两个都是身患大病的老人,看病需要花很多钱。小两口离婚时,判给女方那么多钱,我们咽不下这口气。”

  在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中,作为上诉人的两名老人情绪异常激动。原来,在儿子陈某与前儿媳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陈某与杨某共同购房,老人出资170万元。在陈某与杨某两人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该笔170万元系老人对小夫妻的赠与。老人起诉要求撤销赠与,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不服,提起上诉。

  “法官,小儿子跟我一起生活,过几天就是我小儿子的生日,我想把和他爸爸生活的大儿子接过来一起过生日,他们不回应我,这事没法调解了……”老人前儿媳杨某对法官说。

  “法官,我们家确实遇到困难了,离婚判决后,女方申请执行,我实在凑不齐剩余的40万了。女方要看望大儿子,我没必要阻拦的。”陈某述说了自己的困难。

  合议庭讨论后,决定以解决探望权纠纷和案件执行为切入点,一揽子化解3起纠纷。

  为方便群众诉讼,合议庭前往上海一中院设在松江区的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调解,各方当事人就子女探望纠纷、执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因离婚引发的3起纠纷,一并得到化解,兼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实现了案结事了。

  婚姻家事纠纷涉及身份、财产、子女抚养等多重法律关系,一旦涉诉,极易引发系列诉讼和衍生诉讼。近年来,上海一中院不断探索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路径,法官力着眼于解决诉源矛盾、执源矛盾,“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说透“家长里短”,厘清“鸡毛蒜皮”,严控程序空转。此外,做足审判延伸,靠前一步、多走一步,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培训授课等举措,整合内外资源,推进诉源治理,全方位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愁心事、烦心事。

  引入第三方,强化辅助体系

  “法官,她就是觉得离婚时财产分少了,所以挑唆女儿不要见我,她就是在报复我……”

  “法官,不是我不配合,是孩子不想见他,我总不能把孩子绑过来和他见面吧。”

  这是一起普通的探望权纠纷。王某与黄某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母亲黄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一直未能见到女儿,故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一审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请,黄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相互指责、不肯妥协,并未意识到问题的根源。上海一中院委托青少年事务社工,就离异家庭父母如何沟通、如何与未成年子女相处,向双方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委托社工对孩子进行意愿征询与心理疏导。

  “已经两年多没见到他了,之前他来看我,总要和妈妈吵架,我不想见到他了。”女儿表示。

  法官再次委托社工,在法官助理的陪同下,先后进行了三次探望监督,父女关系由淡漠转为熟络。法院与专业机构通力协作,扶一把、送一程,一直被“搀着”的亲情终于“恢复”,父女二人放下“拐杖”助力,开始了自主探望。王某与黄某也达成了探望调解,并顺利履行。

  “见人难”是探望类纠纷裁判和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如何打破案件容易判、执行难的困境,上海一中院不断探索破解之道。通过提前介入,探索在案件审理中落实探望、在落实探望中审理案件的模式,有效解决了探望权行使的落实问题,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

  2023年,上海一中院成立“阳光护苗站”,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全面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事调查、心理疏导、探望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回访观护等工作,为法官查明事实、疏导矛盾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支撑。建立跨专业、多行业的专家库,为审判工作提供多维度、有深度的智力支持。通过完善、强化审判辅助体系建设,上海一中院融汇、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责任编辑:张婧